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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9479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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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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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家庄住建局等8部门印发《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到2022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5%;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23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率达到45%。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提升,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提升建筑品质,提高建筑产业化水平。加强技术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推动支持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建节科〔2020〕4号)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对象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5%;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23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率达到45%。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提升,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进行建设。二是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探索健康住宅建设试点示范,按照居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居住者营造健康、安全、舒适和环保的高品质住宅。三是加快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年底前完成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一是支持和鼓励开发建设单位采用购买服务或者技术指导的方式聘请专家全过程服务,提升绿色建筑建设水平。二是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执行以后设计、建设的项目,各县(市、区)要加强项目专项检查,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未履行义务和责任的,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并利用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发布不良行为信息记录,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验收管理,严格按照《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对专业性强的部分可采用聘请专家的方式参与验收。

     (三)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一是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组织管理、评价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改变由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管理模式。由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程序分别颁发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展承担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机制,建立标识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处理,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创新金融9479威尼斯的服务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预评审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至70万元。

     (五)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一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加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力度。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二是继续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2021年新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2022年新开工建筑面积增速不低于10%,全市范围内力争形成规模化整小区建设格局。三是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后评估机制。

    (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在城市老旧小区的完善、提升改造过程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降低建筑能耗水平。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定期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各县(市、区)要加强能耗监测采集点的建设。新建和改造住宅小区,要满足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雨水径流控制率指标要求。

    (七)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提升建筑品质,提高建筑产业化水平。加强技术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推动支持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加大绿色建材应用。结合全市绿色建筑发展需要,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产业示范工作,引导规范市场消费,逐渐提高全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动以外墙保温材料、高性能节能门窗及密封材料、高性能混凝土、资源循环利用等建材产品为重点,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推广纳入目录的绿色节能技术、建材和产品,在全市工程项目建设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

    (九)推进新技术和信息共享。支持研发和推广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推动与绿色建筑发展相关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的结合,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探索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的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

    (十)建立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和监督机制。一是配合好省住建厅做好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工作。探索逐步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二是理顺绿色建筑项目审批、项目监管和违法行为处罚的管理机制,建立信息统一平台,消除各主管部门之间、各建设管理环节之间的立信息统一平台,消除各主管部门之间、各建设管理环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绿色建筑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共享。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绿色建筑创建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二是各县(市、区)住建局等部门根据本地实地情况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创建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于2020年10月底前将本地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局。

     (二)强化绩效评价。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对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各县(市、区)住建局等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评价,接受省、市相关工作评估,积极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

     (三)提升专业能力。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能力。通过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的宣贯和培训,提高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评价、运行等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及网络、抖音等新媒体直播,广泛宣传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政策措施,普及绿色建筑发展理念,科普绿色建筑相关知识。组织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材料等现场展会和网上直播等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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